规范与当为:宪法与刑事诉讼的良性互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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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戬.规范与当为:宪法与刑事诉讼的良性互动[J].法学,2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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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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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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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法中的基本权利对于包括刑罚权在内的公共权力有约束力 ,构成刑罚权的界限 ,是刑罚权不得肆意侵犯和干涉的领域。要加大对刑罚权的宪法控制 ,使宪法规范真正作用于刑事诉讼程序中 ,应当加强宪法规范本身的控制 ,即赋予宪法基本权利直接效力 ;应赋予刑事诉讼可诉性 ,对受不当干预的权利施以有效救济 ;应逐渐完善刑事程序基本权体系 ,实现刑事程序基本权利宪法化 ,透过权利的保护运作实现刑事诉讼与宪法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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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基本权 刑事程序基本权 直接效力 可诉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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