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财害命案件侦察范围的界定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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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民.谋财害命案件侦察范围的界定要素[J].中国刑事警察,19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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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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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刑侦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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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确定侦察范围是指刑事侦察过程中,依据犯罪现场所获取一切与犯罪相关的有形和无形要素,确定与其相对应的空间,组织侦察人员深入所确定的空间开展有效侦察,以最终证实犯罪和确认案犯。侦察范围表面看来是指侦察工作的某一空间,实际上它的指向是犯罪人,因此,将犯罪现场一切相关要素与犯罪人相联系,才构成实际意义上的侦察范围。界定谋财杀人案件侦察范围主要有两大要素:一是有形要素,二是无形要素。一、有形要素有形要素是指案犯遗留于犯罪现场,刑侦人员运用相关手段提取的物化要素。如被害人尸体、伤痕、杀人工具、指纹、足迹、赃物等。有形要素从外在形态上是确定的,给人以直观形象的认识,对侦察范围的界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一)伤痕(尸体)要素谋财杀人案件现场中,伤痕(尸体)是侦察工作中证实犯罪的至关重要的物证。伤痕(尸体)物证与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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