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财害命案件现场勘查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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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郴,张卫刚,杨福祥.谋财害命案件现场勘查要点[J].中国刑事警察,19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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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郴 张卫刚 杨福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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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刑警支队,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刑警支队,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刑警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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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紧紧围绕案件的特点,确定勘查的重点谋财害命案件中,犯罪分子的目的是获取财物,杀人是为了达到目的而采取的一种犯罪手段,这是谋财害命案件有别于其他杀人案件的根本点。同时,从作案手段上看,谋财害命案件又往往兼有盗窃案或抢劫案的特点。所以,在现场勘查中要抓住这些特点,紧紧追寻罪犯活动的轨迹,确定现场勘查的重点。做好中心现场的勘查,对特殊痕迹进行分析研究罪犯要进入中心现场时,就要排除在进口上的障碍。这些障碍如窗栅、铁门等往往牢度高、强度大;因此罪犯所做的动作多、幅度大,最容易留下犯罪痕迹(工具痕迹),这也就是我们中心现场的勘查重点。例如1994年6月14日发生在上海市吴兴路270弄1号3002室的盗窃杀人案,罪犯确定了厨房窗子未关、位置离电梯远,离楼梯近的3002室为作案目标后,即利用自制的特殊工具(长一市尺左右,顶端开有凹槽的自来水管),将厨房的扁铁窗栅扳断两根,后钻窗进入室内作案。现场勘查时,我们获取了窗栅上的工具痕迹以及罪犯留于室内的蒂婀多娜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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