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社会诚信犯罪的惩治与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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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波,徐立颖,赵福平,吴海伦.危害社会诚信犯罪的惩治与立法完善[J].中国刑事警察,2008(1):4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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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波 徐立颖 赵福平 吴海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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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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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危害社会诚信犯罪的界定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内的各种经济主体,开始以自身的信用参与市场交易活动。但是,由于信用管理制寰不健全、信用管理体系发育程度低下以及刑事立法等多种原因,使得诚信缺失现象日趋严重,已成为制约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瓶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制假售假总体现状的全国拍样调查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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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诚信 立法完善 犯罪 危害 信用管理体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市场经济体制 惩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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