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中促使人犯表现反常之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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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开庆,潘德生.预审中促使人犯表现反常之策略[J].中国刑事警察,19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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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开庆 潘德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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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预审科,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预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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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反常表现即犯罪行为人在反常心理支配下超出正常言行的外部表现,是犯罪行为人反常心理的外部显露。就犯罪而言,社会是通过揭露进行打击,而罪犯在拘捕以及被关押之后唯恐罪行败露,则通过隐瞒企图逃避。但他们面对受到揭露、打击威胁的现实与明知自己的犯罪行为必然会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往往竭力隐瞒罪行企图逃避打击,因此一直处于慌恐不安的状态中,罪行越大,包袱越重,一旦遇到较大的刺激时,往往会表现出担惊受怕,疑神疑鬼,草木皆兵,这就必定导致犯罪分子的情绪反常,心理紊乱。由于反常心理是极其矛盾甚至是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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