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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事实认定科学化
引用本文:冯俊伟.论事实认定科学化[J].研究生法学,2008,23(5):56-62.
作者姓名:冯俊伟
作者单位: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证据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00088
摘    要:一事实认定:从神示化到科学化 诉讼作为纠纷解决的重要方式之一,因国家强制力的存在而具有了更强的可实现性;因具备当事人的程序参与而具有了一定程度的正当化,而其最大的正当化基础则在于做出判决的基础建立在对事实正确认定的基础上,根据正确认定的事实做出裁判包含了一种朴素正义观,即“每个理智的人都该为自己行为的结果负责”,这种法律上的自我责任区别于封建时代的株连等连带责任,从传统民法中实行的“过错原则”到古典刑法主义者倡导的“意志自由”理论都体现了自我责任的原则。直至今日,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两大诉讼中,也都强调裁判的做出应基于正确的事实认定基础上,即使以“形式真实”为证明标准的民事诉讼中,也并未放弃对“发现真实”的追求。

关 键 词:事实认定  科学化  民事诉讼  国家强制力  纠纷解决  连带责任  封建时代  责任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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