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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司法鉴定制度
引用本文:朱玉璋.国外司法鉴定制度[J].中国司法,2004(6):91-93.
作者姓名:朱玉璋
作者单位: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合肥,230031
摘    要:一、国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及特点 (一)国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1、英国。在管理主体架构上,英国司法鉴定统一管理机构是由内政部、检察院、警察局共同成立的法庭科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国司法鉴定工作进行指导。该委员会设在内政部,独立于警察、检察机构。英国内政部具体负责一些管理工作。如对英格兰和威尔士鉴定科学服务局进行政策指导。在管理内容上,英国虽无鉴定人资格统一的考试考核制度,但英国内政部掌握着一大批由行业协会推荐的专家名

关 键 词:国外  司法鉴定制度  司法鉴定工作  司法鉴定机构

The judicial forensic system of foreign countrie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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