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南京市房管公证联合拒假房屋登记6类证明文件要公证
引用本文:鲁嘉微.南京市房管公证联合拒假房屋登记6类证明文件要公证[J].中国司法,2009(4):110-110.
作者姓名:鲁嘉微
作者单位:江苏省监狱局
摘    要:为更好地贯彻实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和《公证法》,保障房屋登记机构及时、准确、合法、有效地实施房屋登记,维护登记的公信力,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南京市司法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房屋登记管理中进一步发挥公证效力的联合通知》。其中明确,房屋登记中涉及的委托书等6类证明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关 键 词: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公证法》  房屋登记  证明文件  《物权法》  登记机构  联合通知  公证效力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