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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律师费用的损害赔偿
引用本文:丁绍宽.论律师费用的损害赔偿[J].中国司法,2001(6):39-40.
作者姓名:丁绍宽
摘    要:律师费用的损害赔偿,从广义上讲,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胜诉当事人聘请律师的费用可否向败诉方要求赔偿;二是指律师事务所对该所律师因故意或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害,向客户进行的赔偿。因第二个方面问题国内学说已论述较多,故本文仅就第一方面问题作一些探讨,以期有益于我国律师费用赔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国外与我国台湾司法判例及学说 当事人委托律师参与民事诉讼,就律师费用是否可以向败诉方请求赔偿,各国所采制度不同。 英国、法国、德国等是实行律师强制代理诉讼制度,即当事人进行诉讼必须由律师来代理诉讼并…

关 键 词:律师费  损害赔偿  败诉  胜诉  律师事务所  故意  过失  学说  中国  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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