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法制村主任 实行依法治村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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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耀宇,李纯才,李新.关于聘任法制村主任 实行依法治村的调查[J].中国司法,2001(12):3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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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耀宇 李纯才 李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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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针对新时期农村工作的特点,坚持民主法制教育与民主法制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建立了法制村主任工作机制,有效地推动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促进了社会稳定,加快了经济发展。一、创建法制村主任工作机制的动因法制村主任工作机制是嘉祥县委、县政府根据农村工作新形势的需要,1998年首创于嘉祥县城关镇,经过摸索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县逐步推广的。其涵义就是根据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组织下,经村居两委择人选聘的政法工作人员,协助村居两委开展依法治理,参与社会治安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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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山东 济宁市 法制教育 村主任 农村 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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