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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营"大律师"
引用本文:周建红,吴宁东,熊修宁.警营"大律师"[J].中国司法,2002(2):57-57.
作者姓名:周建红  吴宁东  熊修宁
作者单位: 
摘    要:在汕头特区,有这样一位战士,他历尽1年时间,费尽周折,终于依法为殴打致死的叔叔讨回了公道。他就是武警8714部队一连士官龚茂军。在1999年10月的一天晚上,在汕头靠开三轮摩托车出租的龚茂军的叔叔龚炎林,载客时因不甘受人侮辱而被5名无业青年殴打致重伤,于次日早晨撒手人寰,扔下远在江西老家的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女儿。在汕头担负边防执勤任务的龚茂军闻此噩耗,决定依法为叔叔伸张正义。他的想法得到了部队领导的积极支持,特地安排他休假处理此事。回到江西老家后,龚茂军帮助婶婶料理完叔叔后事,便积极与汕头市公安部…

关 键 词:龚茂军  普法形式  法律制度  诉讼程序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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