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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动产登记的实质审查与公证
引用本文:马玉娥.论不动产登记的实质审查与公证[J].中国司法,2003(8):39-41.
作者姓名:马玉娥
摘    要:不动产登记及其审查方式是物权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已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民法(草案)》之《物权法》和王利明教授主持编写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均主张赋予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质性审查的权力。王利明主编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还明确提出不动产登记机关应承担实质性审查义务和责任。但是,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草案对此却没有明确规定。本文拟就进一步明确建立不动产登记实质审查制度的必要性及实质审查责任的承担谈几点意见:

关 键 词:不动产登记  实质审查制度  公证制度  审查方式  物权法律制度  审查责任  物权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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