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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崇义:社区矫正立法势在必行
摘    要:为进一步依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必须设定全国统一严格的法律规则,否则各地在矫正过程中的随意性、差异性过大,执行中的效果与价值也不能得以体现。自2003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至今,八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中央关于开展社区矫正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关 键 词:社区矫正工作  立法  崇义  法制化建设  依法规范  法律规则  全国统一  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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