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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律师制度在我国试行的困境及出路
引用本文:程滔,杨璐.公司律师制度在我国试行的困境及出路[J].中国司法,2012(8):62-65.
作者姓名:程滔  杨璐
作者单位:1.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北京,100088
2.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基金项目:“中国政法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社会转型期的法治政府建设与公民权利保障”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为10108331
摘    要:公司律师制度是一项世界通行的制度,为了应对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内企业界和律师界所面临的挑战,完善中国企业法律制度和律师制度,2002年10月12日,司法部公布《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2]79号(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国掀起了一股公司律师试点推广工作的热潮。但好景不长,推广之初的热闹景象很快放缓。经过十年的推广,我国公司律师制度的建设困境重重,发展基本停滞。为何在西方国家运行良好的制度未能在我国取得预期的繁荣?究竟是制度本身存在问题还是推广过程存在缺陷?本文拟就此作一探讨。

关 键 词:公司律师制度  困境  世界贸易组织  推广工作  企业法律制度  西方国家  企业界  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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