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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保障与权力制衡——我国刑事审前程序改革的基本思路
引用本文:樊崇义,张中.权利保障与权力制衡——我国刑事审前程序改革的基本思路[J].中国司法,2005(1):26-29.
作者姓名:樊崇义  张中
作者单位:1.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北京,100088
2. 中国政法大学讲师,诉讼法学博士生
摘    要:在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尚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其含义上也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学界通常采用"大审前程序"的概念,系指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前的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三大阶段。由于审前程序担负着揭露犯罪、证实犯罪以及为法庭审判提供裁判对象和依据等重要的诉讼功能,从而刑事审前程序的改革成为当前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最重要内容之一。一、问题意识:刑事审前程序改革的动因改革审前程序,首先要搞清楚审前程序究竟存在哪些问题,这就是当前流行的"问题意识"。换句话说,只有先搞清楚审前程序存在的问题,才能明确其改革的方向和

关 键 词:刑事审前程序  犯罪  权利保障  诉讼功能  法庭审判  审查起诉  侦查  中国  依据  对象

Rights Guarantee and Balance of Power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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