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工作需不断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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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书春,班玉萍,彭树忠.普法工作需不断创新[J].中国司法,2003(10):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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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书春 班玉萍 彭树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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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加强和改进“四五”普法工作的出路在于创新。一、普法工作的创新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和科学方法的运用如果说敢于创新是表现了一种勇气、一种精神的话,那么善于创新则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和科学方法的运用。科学的思想方法是卓有成效地开展普法创新的必要条件。普法创新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它既可以是原有方式、方法的更新,也可以是原有方式、方法的发展,但最根本的是要切实、有效。只有自觉地运用科学的思想方法,我们才能对普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创造性的思考,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创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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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普法工作 依法治国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法制观念 法制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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