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几个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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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毅刚.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几个问题的探讨[J].现代法学,19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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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毅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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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一、企业法律顾问应当制度化、系统化。企业设立自己的法律顾问机构,是一项长远的制度建设。当今世界各国企业(公司)普遍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苏联和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在大型企业中早已设置法律顾问机构,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得更早。这是商品经济发展和法律制度发展的必然产物。在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在大中型企业中设置法律顾问机构已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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