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除时效制度的反道德性——时效制度存在理由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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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鹏.去除时效制度的反道德性——时效制度存在理由论[J].现代法学,201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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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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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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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西南政法大学重点科研项目"民法时效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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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权利消减"的时效构成背离了人类的一般道德情操和自然正义观念,而"公益"、"社会秩序"、"信赖保护"、"社会效率"、"不保护权利上的休眠者"等都不能使该构成正当化。将时效定性为"权利推定"的制度,克服真正权利人或已免责义务人的举证困难,将从根本上去除时效制度的反道德性,使其成为"人类权利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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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消灭时效 取得时效 存在理由 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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