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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除时效制度的反道德性——时效制度存在理由论
引用本文:孙鹏.去除时效制度的反道德性——时效制度存在理由论[J].现代法学,2010,32(5).
作者姓名:孙鹏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基金项目:西南政法大学重点科研项目"民法时效制度研究" 
摘    要:"权利消减"的时效构成背离了人类的一般道德情操和自然正义观念,而"公益"、"社会秩序"、"信赖保护"、"社会效率"、"不保护权利上的休眠者"等都不能使该构成正当化。将时效定性为"权利推定"的制度,克服真正权利人或已免责义务人的举证困难,将从根本上去除时效制度的反道德性,使其成为"人类权利的保护神"。

关 键 词:消灭时效  取得时效  存在理由  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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