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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经济法的社会利盖与社会本位之辩
引用本文:吴清旺.民法、经济法的社会利盖与社会本位之辩[J].经济与法,2003(10):4-4.
作者姓名:吴清旺
摘    要:个人本位为民法所倡导,然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是否分别为民法与经济法所拥有,且彼此泾渭分明?至少在三个方面存有疑义:个人本位是否指具体的个人本位?现代民法对自治原则的自我矫正是否表明民法已转而追求社会本位?经济法是社会本位。还是国家本位?

关 键 词:民法  经济法  社会利益  社会本位  个人本位  人格平等  公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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