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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案的两种结局
引用本文:杜智娜,李云虹.猝死案的两种结局[J].法律与生活,2012(23):12-18.
作者姓名:杜智娜  李云虹
作者单位:《法律与生活》编辑部
摘    要:老师打学生、城管打他人,如此"对立"的关系让山东的"谈话死"事件和沈阳的"城管打死人"事件上升为重大刑事案件. 这两起同样是因为被害人被打导致猝死的案件,一审法院却作出完全不同的定罪:"谈话死"事件中的老师柴会超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城管打死人"事件中的三名城管则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3年不等.

关 键 词:猝死  刑事案件  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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