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应对"重复查封"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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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书平.行政机关应对"重复查封"负责[J].法律与生活,20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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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书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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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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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重复发证”、“错误登记”以及“重复查封”,这些老百姓听起来也许非常陌生的专业用语,对于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和曾经因为“重复查封”深受其中之苦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来讲,恐怕是再熟悉不过的“常用语”了。 张三状告李四欠账不还,打赢了官司,法院判决李四偿还张三欠款本息若干。李四未自动履行,张三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称李四有私房一套且在诉讼中法官根据张三的申请已依法采取了查封的诉讼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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