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断刑法新罪名的B级传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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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德荣,马卫东.梦断刑法新罪名的B级传销者[J].法律与生活,2009(11):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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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德荣 马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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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背景:从事传销的姬鹏飞半年内不计血本让自己和亲朋好友在“人头”传销中损失70多万元,使他得以升任传销组织的B级经理。在成为千万富翁的诱惑下,姬鹏飞继续大肆拉“人头”传销。过去打击传销过程中,工商部门没有对传销者采取强制管制的权力,公安部门又无处罚传销者的法律依据,造成传销组织恶性泛滥。今年2月28日,我国施行刑法修正案的新罪名“组织、领导传销罪”,彻底粉碎了姬鹏飞的百万富翁梦想,他也因此成为首个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而被拘捕的传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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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传销组织 刑法修正案 罪名 千万富翁 工商部门 法律依据 公安部门 百万富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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