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直播不等于司法公开:谈司法权力的司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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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贺卫方.电视直播不等于司法公开:谈司法权力的司法化[J].法律与生活,2000(5):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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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卫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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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采访者,教授 受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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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主题 不能用行政的方式管理司法了。法官要有权力禁区 问:曾经有位担任法院院长的人说:“我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从司法权力的角度看,您认为这句话的问题出在哪里呢? 贺:司法权力不同于行政权力是因为它自身的一系列特征。它的第一个特征是在行使过程中注重保持一种有限性——司法权力不要去任意扩张。比如只处理案案件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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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司法公开 司法公开 司法权力 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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