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免刑”的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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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照新,李云虹.被“免刑”的孩子[J].法律与生活,2014(11):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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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照新 李云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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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法律与生活》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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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16岁的花季少女意外怀孕生子将其捂死:高三学生为凑餐费盗窃手机、血气方刚的8名少年为义气殴打同学、16岁少年为给母亲筹手术费行窃、16岁少年为缓解学业压力多次拨打报警电话……这一起起刑事案件都涉及一个共同群体——未成年人。他们因少不更事、不懂法律而触犯法律,面临惩处。同时,他们又是幸运的。新《刑事诉讼法》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实施后,在北京市检察系统检察官的关爱下,这些涉案的孩子被"免刑",命运得以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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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案件 刑事诉讼法 北京市 检察官 不起诉决定 市人民检察院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社会调查 刑事案件 心理辅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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