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被“免刑”的孩子
引用本文:何照新,李云虹.被“免刑”的孩子[J].法律与生活,2014(11):10-18.
作者姓名:何照新  李云虹
作者单位:《法律与生活》编辑部
摘    要:正16岁的花季少女意外怀孕生子将其捂死:高三学生为凑餐费盗窃手机、血气方刚的8名少年为义气殴打同学、16岁少年为给母亲筹手术费行窃、16岁少年为缓解学业压力多次拨打报警电话……这一起起刑事案件都涉及一个共同群体——未成年人。他们因少不更事、不懂法律而触犯法律,面临惩处。同时,他们又是幸运的。新《刑事诉讼法》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实施后,在北京市检察系统检察官的关爱下,这些涉案的孩子被"免刑",命运得以改写。

关 键 词:未成年人案件  刑事诉讼法  北京市  检察官  不起诉决定  市人民检察院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社会调查  刑事案件  心理辅导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