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礼制婚约到婚姻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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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明俊.从礼制婚约到婚姻自由[J].法律与生活,2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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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明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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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 博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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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点评人:明 俊(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在“苏县令智成良缘”一案中,苏县令机智地利用被告做贼心虚的心理,还原案件的本来面目,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促成了一段良缘,同时还惩罚了败坏礼法之被告。纵观全案的审理,我们不得不佩服苏县令明察秋毫,经验丰富。其中,笔者对以下几点印象尤深,将在下文中结合现行法律规定进行对比分析,以凸显不同时代审理婚姻案件的差异及其发展轨迹。在我国封建社会,婚姻关系的成立与解除必须遵循礼的规范要求。其中,婚姻之缔结首先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禁止男女当事人自由结婚;其次,还必须履行聘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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