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控制:公司控制权的“不战而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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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徐君.协议控制:公司控制权的“不战而战”[J].法律与生活,2020(10):5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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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徐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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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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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一期谈了创始人守卫公司控制权的三种打法。这三种打法,轻则伤筋动骨,重则两败俱伤。如果提前做好谋划,那么,创始人则能避免可能发生的很多冲突。章程与控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我们常看到“控股股东”的表述。比如,《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禁止关联交易、《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股东清算责任的规定。我们对此理解的是谁股权多谁就控股。但是,在公司发展中,出现了协议控制、特别表决权、同股不同权的双重股权架构等控制公司的方式。也就是说,不是谁的股权多谁就当然地控制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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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协议控制 公司控制权 清算责任 表决权 《公司法》 司法解释 两败俱伤 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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