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毒地事件追问:“污染者负担原则”如何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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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佳臻.常州毒地事件追问:“污染者负担原则”如何落地?[J].法律与生活,2016(1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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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佳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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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6年5月20日,也就是常州毒地事件曝光一个多月后,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自然之友)收到了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相隔一天,涉案企业之一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公司)也发布公告称,其参股公司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化工)收到了法院的起诉书.这意味着常州毒地事件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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