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罪犯劳动权和受教育权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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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亚平.论罪犯劳动权和受教育权的实现[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省直分校学报,2008(5):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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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亚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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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山西太原0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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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罪犯的劳动权和受教育权构成了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两大支柱,也是目前在监狱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应使罪犯享有平等的教育资源,实现报酬的货币化、标准化和制度化,不断拓展经费渠道,为罪犯权利实现提供物质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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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狱管理 罪犯 劳动权 教育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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