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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承诺制:“要我做”变为“我要做”
引用本文:耿纪民.双承诺制:“要我做”变为“我要做”[J].北京支部生活,2008(1):4-5.
作者姓名:耿纪民
摘    要:"双承诺制"打破了以往的惯性思维,使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维护和谐的实践中,由"要我做"变为"我要做",由"唱高调"变为"重实效"。

关 键 词:承诺制  惯性思维  服务群众  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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