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限购仍强购 自食其果赔卖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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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娜,蔡笑.明知限购仍强购 自食其果赔卖方[J].北京支部生活,2012(1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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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娜 蔡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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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9月,按照合同约定,河北省的张女士购买了北京刘先生位于海淀区的一处房屋。但在办理手续过程中,由于张女士不具在京购房资格,房屋交易无法实际履行。张女士将刘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刘先生全额返还已交纳的购房首付款100万元。在法庭上,刘先生说,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北京市的限购政策已出台,张女士明知自己不具有购房资格,却一直在想办法骗取在京购房资格。其间,房产价格下降,房子已贬值,我不能返还其100万元的首付款。张女士说,刘先生知道我不具有在京购房资格,但他仍与我签订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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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屋买卖合同 购房合同 实际履行 资格 河北省 合同约定 海淀区 房产价格 北京市 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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