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宪法到宪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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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慧.从宪法到宪政[J].发展论坛,2003(5):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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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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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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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宪政,是指宪法或民主政治的操作与运行过程,包括创造宪法(立宪)、实施宪法(行宪)、维护宪法(护宪)、发展宪法(修宪)等政治行为的运作过程。毛泽东同志也说过:“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的政治。”就政治与宪法的关系看,宪政实质是指政府的一切行为是以被授予的权力为范围的,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是被宪法所体现的民意限制的,在政府权力之上有一套更高的法律对政府权力进行规限,政府在法制下行使权力,才构成宪政。宪政与民主、法治一样,是人类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宪政以宪法为前提,宪政是宪法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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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 宪政 中国 民主政治 宪政审查制度 司法保障制度 权力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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