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与学生关系的和谐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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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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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和谐是现实世界中事物双方矛盾的融合。在高校,辅导员代表和学生的属性构成了教育活动中对立统一的矛盾双方。教育的过程,就是矛盾双方的融合过程,"教是为了不教",这条教育学的原则反映了师生关系从矛盾到和谐的状态。一、辅导员与学生的师生关系模式的改变;二、辅导员教师和学生双方都应加强道德自律;三、从制度上给与保证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以此来保证和谐师生关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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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辅导员 师生关系 和谐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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