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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先锋队”——党的性质的新论断
引用本文:刘冬.“两个先锋队”——党的性质的新论断[J].党风建设,2003(2):8-8.
作者姓名:刘冬
作者单位:宁夏党校党史党建部讲师
摘    要:在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中对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作出了新的概括和论断,提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个新论断是对马列主义党的学说、毛泽东和邓小平党建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我们党不断取得成功的一条重要经验,是由中国共产党所处的历史地位及所面对的根本任务所决定的,是当代中国社会环境发生的巨大变化对党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我们党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永葆党的先进性的根本要求。

关 键 词:中国共产党  代表  党的性质  “两个先锋队”  中国工人阶级  《党章》  中国先进生产力  条重  开拓创新  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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