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方法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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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军.在司法实践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方法论[J].求是,2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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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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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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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法学理论的基石,也是指导做好新形势下司法工作的有力思想武器。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更加重视秩序、更加强调法治、更加尊重权利的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和期待越来越高。在司法实践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方法论,有利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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