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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犯罪
引用本文:徐文,王东平.论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犯罪[J].世纪桥,2006(9).
作者姓名:徐文  王东平
作者单位: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成都611130
摘    要:我国刑法规定直接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犯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文章通过介绍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劫持船只、汽车罪和交通肇事罪,就实践中如何认定危害交通安全的有关犯罪,作了一些探讨。

关 键 词:交通安全  交通工具  交通设施  交通肇事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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