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新型城镇化的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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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钟庭程立男.准确把握新型城镇化的属性[J].共产党员(河北),2016(6):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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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钟庭程立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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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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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对新型城镇化演进方向的影响机制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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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十八大报告中首次使用新型城镇化概念,同时将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新四化"道路确定为未来发展之路。而后其内含不断丰富、完善和明确。2014年3月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正式发布。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新型城镇化实践的大幕迅速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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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镇化 农业现代化道路 国家发改委 属性 中国特色 试点方案 试点地区 工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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