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盘锦市委和辽宁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盘锦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市检察院先后被授予廉政文化"六进"(进机关)示范单位、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辽宁省先进检察院、辽宁省文明单位、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夺取长安杯先进集体等多个荣誉称号。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检察院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69人,提起公诉1465人。对轻微犯罪以及初犯、偶犯、老年人犯罪等具备从宽处理情节的案件,依法少捕、慎捕,少诉、慎诉,建立健全未检工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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