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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忏悔里的大警示
引用本文:肖凤珍,何赟,文韬,德华.小忏悔里的大警示[J].党员干部之友,2013(5):44-45.
作者姓名:肖凤珍  何赟  文韬  德华
摘    要:忏悔人:魏建平原任职务: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触犯罪名:受贿罪判决结果:2012年9月5日,魏建平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受贿款30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犯罪事实:2010年至2012年2月,魏建平利用职务之便,在建宁街道办事处新办公楼建设和所辖社区人事

关 键 词:街道办事处  办公楼  利用职务之便  曲靖市  受贿罪  房地产公司  云南省  侥幸心理  个人财产  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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