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忏悔里的大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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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凤珍,何赟,文韬,德华.小忏悔里的大警示[J].党员干部之友,2013(5):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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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凤珍 何赟 文韬 德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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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忏悔人:魏建平原任职务: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触犯罪名:受贿罪判决结果:2012年9月5日,魏建平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受贿款30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犯罪事实:2010年至2012年2月,魏建平利用职务之便,在建宁街道办事处新办公楼建设和所辖社区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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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街道办事处 办公楼 利用职务之便 曲靖市 受贿罪 房地产公司 云南省 侥幸心理 个人财产 犯罪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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