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朋友”发家的巫山巨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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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勤.靠“朋友”发家的巫山巨贪[J].党员干部之友,2008(9):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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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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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8月1日,因受贿2226万元成为“重庆第一贪”的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及妻子付尚芳再次同庭受审。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晏大彬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全部被追缴。经法院审理查明,晏大彬于2001年10月起担任巫山县交通局局长兼巫山县长江公路大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巫山县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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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巫山县 “朋友”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长江公路大桥 剥夺政治权利 利用职务之便 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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