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打黑英雄”到阶下囚 |
| |
引用本文: | 张非非,王进华.从“打黑英雄”到阶下囚[J].党员干部之友,2015(3):42-43. |
| |
作者姓名: | 张非非 王进华 |
| |
摘 要: | <正>1月19日上午,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沈阳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张东阳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宣判:张东阳在担任辽中县委书记和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款物合计人民币986.96万元、美元6万元,构成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现年50岁的张东阳,有长达18年的从警经历。从基层民警、刑警大队侦查员干起,先后任派出所
|
关 键 词: | 剥夺政治权利 判处无期徒刑 全部财产 县委书记 辽宁省丹东市 领导干部 辽中 给你 齐家治国平天下 治安管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