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监督法》颁布看人大监督制度的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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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一鸣.从《监督法》颁布看人大监督制度的现状[J].理论文萃,2007(1):3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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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一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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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行政学院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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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8月27日,《监督法》获得通过,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自此,我国立法机关的监督工作步人法制化轨道。这部从1986年开始酝酿,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监督法》的出台将有利于对各项国家权力监督的法制化;有利于巩固和加强人大的地位和权力;它把改革开放20年来人大在监督工作中的一些经验和做法提炼出来,上升为法律,使人大的监督朝着制度化、法律化的方向又迈进了一步;它将宪法中规定权力机关行使监督权的原则变得更具体,更易于操作。《监督法》的出台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又一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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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监督制度 《监督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监督工作 民主法治建设 社会主义 权力监督 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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