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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利 引火烧身——析经商办企业、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及受贿之区分
引用本文:赵炜.非法获利 引火烧身——析经商办企业、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及受贿之区分[J].先锋队,2014(7):46-47.
作者姓名:赵炜
摘    要:案例简介王某是某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2007年3月,王某通过关系联系到内蒙古某局家属楼工程项目后,利用职务便利将该工程项目介绍给自己任职的某国有企业的下属公司,双方约定,若该公司中标,按工程结算价的3%至5%支付给王某好处费。

关 键 词:商办企业  经营活动  受贿  谋利  亲友  工程项目  下属公司  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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