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内幕交易罪的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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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小宁,解永照.论内幕交易罪的客体[J].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12(3):5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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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小宁 解永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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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日本立命馆大学衣笠综合研究机构,日本京都 [2]山东警察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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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是否应当对内幕交易进行规制的问题,在学界一直存在着对立的观点,诸多学说从保持市场自由度等角度出发,主张放宽甚至取消对内幕交易的限制,而立足于市场失效理论的学说则多赞成对其严加监管。内幕交易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内幕交易罪侵害的客体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现实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与公司利益,证券市场的秩序,以及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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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罪 市场失效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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