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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要管党”不等于“党只管党”
引用本文:李文庆.“党要管党”不等于“党只管党”[J].唯实,1988(5).
作者姓名:李文庆
摘    要:把党政分开、“党要管党”理解为“党只管党”,是一种片面认识。实行党政分开,要求做到“党要管党”,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这决不意味着“党只管党”,更不是说党组织只要管管党员教育、抓抓组织发展工作就完事了。实行党政分开的根本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使党组织能够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党要管党”,也是为了更好地改善和加强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提高党的领导水平。我们在强调“党要管党”的时候,切不可忽视、削弱甚至取消党的领导作用。要改善党的领导就必须分清党和国家政权机关以及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各种社会组织的不同性质和职能,理顺它们之间的关系,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和领导方式。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善党的领导的关键在于党政分开,实行党的政治领导。党政分开主要就是指党政职能分开,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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