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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无权处分的适用范围及其效力
引用本文:李冬云.浅谈无权处分的适用范围及其效力[J].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07(3):78-79.
作者姓名:李冬云
作者单位:中共依兰县委党校,黑龙江,依兰,154800
摘    要:一、无权处分的适用范围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在什么情况下可适用我国《合同法》第51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学界也认识不一.

关 键 词:无权处分  适用范围  善意取得  效力
文章编号:1008-8520(2007)03-0078-02
修稿时间:200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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