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构性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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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永平.论建构性和谐稳定[J].理论研究,2013(1):5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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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永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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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校哲学教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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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社会稳定的内涵是具体的,改革开放以来它经历了从政治稳定到社会稳定再到建构性和谐稳定的嬗变。社会制度正义基础上的社会和谐关系是建构性社会稳定的条件,即有善制才能有善治,有善治才能有建构性的社会和谐稳定。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但"加强社会建设必须推进体制改革"。因此,深化社会体制改革,逐步解决中国社会权利义务均衡正义问题是实现建构性和谐稳定的根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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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关系 制度正义 体制改革 建构性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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