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活县属国有企业的核心是清晰产权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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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华远.搞活县属国有企业的核心是清晰产权关系[J].党政干部论坛,1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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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华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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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宜昌县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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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泽民同志关于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讲话,为大中型企业的改革乃至搞活整个国有经济指明了方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这对于数量众多的县属国有小型企业(含城镇大集体企业)的体制改革、整体搞活,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成为市场有效率的经营主体,需要具备一系列特定的条件:(1)企业要有明确的产权,没有产权,就不可能自负盈亏;(2)企业是法律上、经济上独立自主的实体,必须拥有自主经营和发展的各种权利;(3)企业之间、企业与其他交易者之间地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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