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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法官续职培训:缺陷及改进
引用本文:谢扬,杨阳.基层法院法官续职培训:缺陷及改进[J].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07(3):59-62.
作者姓名:谢扬  杨阳
作者单位: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四川,成都,610031
摘    要:当前,中国正在法治化的道路上前行,司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作为司法最主要部分的基层法院,解决纠纷的压力日益沉重,但不容乐观的是,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基层法院法官的素质与社会民众对于司法的预期存在相当距离.而续职培训作为一种致力于提升法官能力的制度安排,并不能很好的契合当前基层法院法官的种种迫切需要,应当在法院功能区分的基础上安排续职培训,最大可能地弥补基层法院法官在职业能力上的不足,以回应社会对基层司法的期盼和渴求.

关 键 词:基层法院  法官  续职培训
文章编号:1008-9187-(2007)03-00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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