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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全面和谐项目型”财政支农体制的构建
引用本文:陈鸿.论“全面和谐项目型”财政支农体制的构建[J].实事求是,2008(4):30-33.
作者姓名:陈鸿
作者单位: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广州,510430
摘    要:国家财政支农的现实问题决定了国家应建立“全面和谐项目型”财政支农体制。该体制的主要内容是:在体制的宏观层面,应建立财政支农资金总量的“变量递增”模式、支农投入的“分工协作,依法统管”的项目化管理模式;在体制的中微观层面,亦即具体项目的管理上,应建构与法律、阶段、公正、实情和谐的立项预算机制,建构与招投标的对象、过程、结果和谐的实施机制,建构与项目的进程、范围、监督目的和谐的监督机制,建构与项目的国际标准、国情、进程和谐的评估机制。

关 键 词:和谐  项目  财政支农  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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