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主体 落实责任——三论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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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黔清风.突出主体 落实责任——三论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J].当代贵州,201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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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黔清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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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纪委监察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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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经常性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党委(党组)责无旁贷。各级党组织要以约谈常态化为具体抓手,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管理和监督中,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对于主体责任,还不同程度存在认识不清、责任不明、落实不力的问题。有的认为干部约谈是纪委的事,"挺纪在前,就把纪委挺在前",继续当"甩手掌柜";有的"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开个会、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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